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3-04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雏鹰农
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调整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于
2012年5月8日授予了首期股票期权。由于激励对象中刘建和、王芳、叶利娜
等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
已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相应调整为29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04.4万份。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5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6股。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实施了该方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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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股票期权数量为404.4万份。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并结合公司201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404.4万份×(1+0.6)=647.04万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行权价格为12.11元。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并结合公司201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12.11元-0.2元=11.91元;
转增后的行权价格=11.91元÷(1+0.6)≈7.45元。
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47.0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7.45元。
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应于首次授予后的一年内
授予。从首次授予日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5月7日的一年内,预留部分未进行
授予,因此预留的股票期权失效。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调整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3号》(以上三备忘录合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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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中刘建和、王芳、叶利娜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同意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所列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时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相应调整了首期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经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47.04万份,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5元。
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11名董事中的3名关联董事李花、吴易得
和杨桂红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