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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宝莫股份: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符合
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累计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志良: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0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
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较上一期收费增长 53.85%。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聘用期限 1 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
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审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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