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 313 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由 7 位与会
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123,110,448(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根据证监会的核准情况,由授权董事会根据 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协商共同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金金额
1 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项目 350,000.00 350,000.00
2 智能移动终端精密零组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70,000.00 270,000.00
3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4 半导体先进封装及测试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95,000.00 95,000.00
5 智能移动终端显示模组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05,000.00 80,000.00
6 智能汽车连接系统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0,000.00 50,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355,000.00 355,000.00
合计 1,475,000.00 1,35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逐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