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本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目录
一、资产负债表
......
3
二、利润表
......
5
三、现金流量表
......
6
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7
五、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9
六、财务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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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五、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由刘启鄂、侯伟及宁金成等三个
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于 1993 年 10 月 22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 年 10
月 23 日采取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 35000010000121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770 万
元,股本总额为 7,7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2010 年 8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0]1099 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7.00 元。2010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的 2,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榕基
软件,股票代码 002474),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370 万元。
2012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 10,370 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 20,740 万元。2012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
本和股本均由 10,370 万元变更为 20,740 万元。
2013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 10,370 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31,110 万元。2013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和股
本均由 20,740 万元变更为 31,110 万元。
2014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 31,110 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62,220
万元。201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和股本均
由 31,110 万元变更为 62,220 万元。
2016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完成了“三证合一”的工商
变更登记,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6285075795。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鲁峰,本公司住址为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信息技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
围主要包括: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租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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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6、附注三、19、附注三、20 和附注三、
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余额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金额)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单项发生额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金额)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发生额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金额)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余额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金额)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项余额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金额)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余额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金额)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余额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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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
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
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
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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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
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
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
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