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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22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2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符永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2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5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1位股东),代表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1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冶、肖玥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