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5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圣莱 股票代码 00247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连兴 吴利辉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电话 0574-87922994 0574-87922994
电子信箱 sld002473@126.com sld002473@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55,854.66 5,377,706.10 1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818,165.82 -7,529,052.07 -37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535,351.33 -10,500,044.70 -19.3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071,281.92 -26,563,334.67 39.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39 -0.0471 -375.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39 -0.0471 -375.3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5.72% -6.59% -229.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49,356,581.04 95,023,526.41 5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619,580.71 -13,562,253.47 252.0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4,571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金阳光电 境内非国有法
热科技有限公 人 18.13% 29,000,000 质押 26,146,303
司
深圳市洲际通 境内非国有法
商投资有限公 人 15.63% 25,000,000 冻结 7,517,731
司
西藏晟新创资 境内非国有法
产管理有限公 人 14.90% 23,843,294
司
新时代信托股 境内非国有法 4.97% 7,952,000
份有限公司 人
高仕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2.63% 4,200,000
有限公司 人
融通资本-招
商银行-华润
信托-华润信 其他 2.50% 4,004,560
托·润金76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
划
段秀美 境内自然人 1.82% 2,904,811
陈庆桃 境内自然人 1.10% 1,767,232
陈飞 境内自然人 1.05% 1,675,500
张家碧 境外自然人 0.87% 1,393,99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的说明 行动,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股东高仕控股通过证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 3,2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200,000 股;
明(如有) 公司股东陈飞通过证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 1,675,5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75,5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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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 14.3.11的规定,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