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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调增与关联方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计不超过5,005 万元。我们认为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新春                李映照                胡鹏翔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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