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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3 深市 沪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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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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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审阅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报告。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更好地服务于客户进一步的需求,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启全                        李树松                        张 鑫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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