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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7

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荷兰赣锋对全资子公司Litio增资并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Litio公司增资并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推动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项目的开发建设,优化Litio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锂资源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长久竞争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根据平等协商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荷兰赣锋对Litio公司增资并提供财务资助。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刘  骏          黄斯颖

  徐一新            徐光华

                                    2021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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