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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7 深市 青龙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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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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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河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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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458 万股,本次发行3,500 万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为13,958 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禁售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职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50%;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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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50%。
    (二)陈家兴的配偶李进华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12 个月内,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70%。
    (三)陈家兴控制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润发展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和润发展存续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且在职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除上述承诺外,2008 年和2009 年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杜学智、方吉良、栾
    新祥、监事俞学文、高级管理人员王力同时承诺:
    如果自本人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
    至青龙管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未满十二个月,则本人增持青龙管业的股份自增
    持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如果自本人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
    至青龙管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达到或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自青龙管业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青龙
    管业股份,也不由青龙管业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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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中水汇金、信晔泰坤、广发信德
    如果自本公司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
    日)至青龙管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未满十二个月,则本公司增持青龙管业的股
    份自增持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如
    果自本公司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至青
    龙管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达到或超过十二个月,则本公司自青龙管业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青龙管
    业股份,也不由青龙管业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六)公司其他161 位自然人股东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36 个月内,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70%。
    (七)自然人股东石旭昭:
    如果自本人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
    至青龙管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未满十二个月,则本人增持青龙管业的股份自增
    持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如果自本
    人增持青龙管业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至青龙管业刊
    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达到或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自青龙管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青龙管业股份,也
    不由青龙管业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
    功,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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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行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区域化竞争的格局,行业内各主要企业均在不断
    加大核心市场区域和新市场的开拓力度,这种情况在混凝土管道行业表现得尤为
    突出。本公司作为行业内产品种类规格最齐全的管道供应商,技术力量和研发水
    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宁夏及周边四省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主要产品在
    核心市场占有率第一。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7.24%、
    28.96%、32.78%,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不排除行业内其他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向公司核心市
    场区域进行渗透的可能。公司也将利用募集资金在天津建设管道生产基地,以扩
    大“京津唐”地区的市场销售。如公司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巩固目前的市场
    控制能力,公司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产品售价和毛利率下滑等市场竞争风险。
    (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我国淡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
    不断加快和人口增长,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与其他输水方式相比,管道
    输水更加安全、环保和更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因此国家对管道行业一直实
    行积极支持的产业政策。公司主要产品混凝土管道和塑料管道均属于国家产业政
    策重点支持发展的管材品种,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
    部环境。同时我国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重大水利工程的规划都为管道行业
    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008 年11 月,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提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
    长的十项措施,提出到2010 年底完成4 万亿元的总投资,其中基础设施投资
    15,000 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投资3,700 亿元,上述投资计划加快了
    管道行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
    但由于管道行业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关联度高,经济
    形势和国家投资力度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带来较大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水泥和树脂, 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上
    述三种原材料合计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3.51%、56.89%和
    60.84%。报告期内,钢材、水泥和树脂的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但价格维持高位且
    波动较大。公司的供、排水管道主要应用于水利、市政工程,除储备部分通用管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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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和根据合同供货要求、工程整体进度情况、产能情况预先安排生产部分产品外,
    大多数产品均需按照合同供货要求安排生产,而从签订供货合同到组织生产完毕
    时间跨度较长,在此期间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则对发行人成本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尽管发行人采用了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有选择的保持一定的
    原材料库存、在销售合同中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对产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的条
    款,但仍无法完全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预
    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五个
    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达25,316.4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贯彻了公司“区
    域化、专业化”的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关联,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对
    公司经营状况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虽然经过科学严格
    的论证,在经济、技术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可行性,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对生产工艺、技术储备、人才管理和市场销售有更高的要求,在项目具体实施过
    程中仍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一、二期工程建成后,其PCCP、PCP 和RCP
    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为“京津唐”地区。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三河京龙及燕郊分
    公司对该地区市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开发,其RCP 和PE 管道产品已广泛应用于
    北京、河北等地的市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