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5-027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力菲克股权事宜进展暨公司董事延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董事增持的背景:
2014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天马精化关于公司董事终止前次增持及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编号2014-031),公司董事徐敏先生、徐仁华先生、郁其平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承诺: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三位董事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总量最少不低于5,155,000股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日,三位董事已合计增持1,390,000股,承诺增持尚未全部完成。
二、收购力菲克股权事宜情况
2015年2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收购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15-012)。公司拟向力菲克股东收购其持有的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菲克”)51%股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福建力菲克关于股权收购事宜正在进行中,进展情况如下: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已完成,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数据文件也基本形成,目前交易各方正就股权收购交易事项的正式协议进行磋商。
三、公司董事决定延迟增持及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 “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收购力菲克股权交易事项正在进展中,最终结果尚需根据交易各方谈判结果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对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票形成内幕信息窗口期限制,为规避公司董事窗口期增持股份情形,公司三位董事决定延迟上次承诺增持的时间,并承诺在公司与力菲克股权收购事宜有明确结果并披露后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履行完成上述尚未完成的增持承诺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