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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精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03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5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1 日~2011 年 11 月 2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 日 15:00 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 122 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0 月 27 日

    7、会议主持人:徐仁华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7名,代表股份

85,935,4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61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3名,代表股份

72,105,6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08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3,829,83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11.524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

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4,313,4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937%;

    反对 7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权交易价格按照以天马精化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2011 年 11 月 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

易所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2011 年 11 月 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天安化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平均价格

为每股 3.58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

有 限 公 司 ( 58,387,590 股 )、 任 海 峰 ( 2,039,700 股 )、 吴 九 德

(1,120,000 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同意 85,856,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78%;

    反对 4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弃权 35,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汪洋

    3、结论性意见:天马精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

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

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