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因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5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 号)、(处罚字【2020】56 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二次事先告知书中对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等予以事先告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
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 200505 号),截至本公告日,证监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其他权力机关的立案调查也未有最终结论。公司自收到相关通知以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查,但目前受限于对虚假业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尚未有最终调查结论,以及公司为非权力机构,公司获取外部资料的渠道和能力有限,导致重述报表所依据的资料完整性存在不足,与资金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存在缺陷。特别是《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归集资金的特殊性,非整体性追溯调整无法还原以前年度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此会给报告使用者在理解上可能形成误导。基于上述事实,公司尚无法追溯重述前期报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是基于以上情况编制。后续相关事项整体核实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存在重大调整的可能性甚至实质性的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冯文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因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
通知书》,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5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
字【2019】90 号)、(处罚字【2020】56 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二次事先告知书中对公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予以事先告知,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 200505
号),截至本公告日,证监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其他权力机关的立案调查也未有最终结论。公司自收到相关通知以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查,但目前受限于对虚假业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尚未有最终调查结论,以及公司为非权力机构,公司获取外部资料的渠道和能力有限,导致重述报表所依据的资料完整性存在不足,与资金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存在缺陷。特别是《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归集资金的特殊性,非整体性追溯调整无法还原以前年度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此会给报告使用者在理解上可能形成误导。基于上述事实,公司尚无法追溯重述前期报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是基于以上情况编制。后续相关事项整体核实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存在重大调整的可能性甚至实质性的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请详阅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的相关描述。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1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7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6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康得新、本公司、公司 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得集团、控股股东 指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实际控制人 指 钟玉
康得菲尔 指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
康得新美国 指 康得新美国有限公司
张家港光电 指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康得新 指 南通康得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台湾康得新 指 台湾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得新功能 指 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康得新窗膜 指 广东康得新窗膜有限公司
上海窗膜 指 康得新光学膜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智得国际 指 智得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康得新文化 指 上海康得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DIMENCO 指 DIMENCOHOLDINGB.V.
上海玮舟 指 上海玮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证天业、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将薄膜基材与热熔胶层复合在一起形成的能够与所需贴合物质(如
预涂膜 指
印刷品)进行热复合的产品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康得 股票代码 002450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康得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angdeXinCompositeMaterial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KD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冯文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静 朱烨
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 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
联系地址
路 85 号 路 85 号
电话 0512-80151177 0512-80151177
传真 0512-80151777 0512-80151777
电子信箱 kdx@kdxfilm.com kdx@kdxfil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5,406,783.53 842,691,663.36 -4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