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邬兴均 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公
余瑶 董事 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
纪福星 董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邵振江 副总裁 告编号:瑞华审字[2019]48540007 号),截止目前,2018 年度
王德瑞 独立董事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情形仍尚未消除。同时,公司
王筱楠 独立董事 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 号)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公司虚增利润、康得
梁振东 独立董事 集团通过《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占用公司资金等初步认定的事
陈福壮 监事会主席 实予以事先告知,证监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
包凤兰 监事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公司目前已根据相关规定向证监
会提出听证申请,鉴于如上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周桂芬 职工监事 人员暂无法保证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公司负责人邬兴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军声明:无法保证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当声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将存在退市的风险
2019 年 7 月 5 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 号)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存在退市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2,368,125,116.50 34,253,707,393.49 34,253,707,393.49 -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7,174,177,602.54 18,134,676,180.47 18,134,676,180.47 -5.30%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20,731,01 3,594,166, 3,594,166, 1,163,422, 10,834,749 10,834,74
-91.08% -89.26%
1.90 535.25 535. 25 675. 26 ,631.77 9,63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9,456,7 688,192,67 688,192,67 -968,274,4 2,201,435, 2,201,435,
(元) -143.51% -143.98%
57.05 7.15 7.15 14.47 969.41 969. 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8,473,8 669,041,86 669,041,86 -960,574,0 2,160,359, 2,160,3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4.61% -144.46%
38.74 4.73 4.73 03.78 468.43 468. 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510,1 1,437,771, 1,437,771, -559,195,5 2,073,670, 2,073,670,
(元) -126.53% -126.97%
44.77 740.96 740. 96 28.06 430.54 430. 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9 0.19 -142. 11% -0.27 0.62 0.62 -143.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9 0.19 -142. 11% -0.27 0.62 0.62 -143.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3.45% 3.45% -5.13% -5.44% 11. 51% 11.51% -16.9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 [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
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
[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 [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进行了修订。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5、2019 年 9 月 19 日,财
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1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