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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提案10.01、提案10.02被否决。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7日发出通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9年6月6日(星期四)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85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的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网络投票中的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5:00—6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5月17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取消原股东大会并另行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变更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8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63,536,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1人,代表股份1,317,034,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94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48人,代表股份254,790,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63,536,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9人,代表股份191,254,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1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鹏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提案10.01、提案10.02被否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3,262,45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6056%;908,732,86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8230%;49,306,715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5715%。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2:《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95,851,28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0.0687%;916,147,35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6.3600%;49,303,102
份总数3.5712%。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3:《关于2018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394,631,48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9.9804%;916,806,75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6.4078%;49,863,49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118%。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4:《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7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1271%;1,239,767,53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9.8011%;50,751,49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70,7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7807%;113,987,45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7377%;50,751,498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9189%。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5:《关于2018年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42,441,1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3176%;1,169,526,72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7133%;49,333,90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42,441,1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051%;43,746,64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1696%;49,333,90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3625%。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6:《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5,974,07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1248%;1,183,695,44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7396%;51,672,2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7428%。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7:《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126.7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170,806,16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3721%;1,151,497,97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3.4074%;38,957,60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70,806,16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0378%;25,717,89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937%;38,957,60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2900%。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8:《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9,608,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5602%;50,474,81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6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29,608,34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8685%;55,438,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7584%;50,474,81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103%。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9:《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928,87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9.0408%;907,248,57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5.7155%;53,124,294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8480%。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10:累积投票提案《关于选举秦立先生、李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秦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94,169,098股,其中同意76,888,347票,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93%。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6,888,345票,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71%。

  表决结果:未当选。

立董事》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94,169,098股,其中同意73,409,325票,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3%。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409,323票,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116%。

  表决结果:未当选。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提交《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