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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6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7月9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董事刘劲松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7-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自主行权的原因,截至2018年6月29日,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54,090.0282万股。现拟将《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431.9595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52,431.9595万股……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4,090.0282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54,090.0282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公司将为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履行相关程序,办理营业执照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正案》

    1)原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自主行权导致权益分派的股本总数增加,按上述“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派发现金股利,则会导致实际每10股派发股利不足0.70元。现对《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新审议:

    鉴于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满,公司总股本已不存在因第一、二、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自主行权发生总股本增加的可能,公司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247,438.18万元,加计上年未分配利润498,167.28万元,扣减分配普通股股利20,118.9万元,扣减计提的盈余公积23,755.0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为701,731.49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9,477.65万元。

    现2017年年度分配预案修正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40,900,28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9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685,974.73元,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修正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
膜材料项目和年产1亿片裸眼3D模组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至2019年6月。

    本次建设期调整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由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60亿元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60亿元。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2017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5、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8月3日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洲际酒店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调整的核查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