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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5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

年5月14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张家港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85号康得新

行政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变更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3、045、04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钟玉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投票审议,其中网络投票中的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9:30—11:30和13:00—15:00;;网络投票中的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5

月13日15:00—5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64人,代表股份984,013,0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899%。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14位股东,代表股

份880,006,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5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04,006,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937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32,598,34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448%。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591,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80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04,006,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9373%。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且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会议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已回避

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337,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4%;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23,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4%;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337,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4%;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23,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4%;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337,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4%;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23,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7%;反对

629,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4%;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033,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96%;反对

19,977,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02%;弃权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618,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24%;反对

19,977,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662%;弃权1,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208,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2%;反对

802,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弃权2,0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79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31%;反对

802,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53%;弃权2,0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333,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0%;反对

631,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1%;弃权48,0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19,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77%;反对

631,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1%;弃权48,0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

    7、审议通过《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298,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76%;反对

6,670,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9%;弃权4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883,7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361%;反对

6,670,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6%;弃权4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

    8、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377,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4%;反对

631,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3,8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62,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06%;反对

631,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65%;弃权3,8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218,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92%;反对

748,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80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6%;反对

748,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4%;弃权46,2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653,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2%;反对

941,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98%;弃权3,8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653,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2%;反对

941,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98%;弃权3,899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40亿元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7,822,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059%;反对

46,190,830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