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2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2月23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得新,股票代码:002450)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2018-00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8-014、016、018、020)。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8年4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与海外先进材料企业进行合作,引进海外先进材料及技术,提升公司的技术工艺及拓宽公司的产品线,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全球优质资源的快速对接和整合。
2、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海外先进材料平台企业100%股权,不属于关联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资产属于先进材料行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标的资产为先进材料企业,应用范围涉及航空航天、汽车、消费电子、能源、医疗等领域。
标的资产2017年的营业收入规模预估为9-11亿美元,EBITDA约为2.2-2.6亿美元(由于标的资产属于跨国经营企业,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且尽职调查尚未完成,此为初步调查数据,最终以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准)。
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外投资机构。
4、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但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与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磋商。
6、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境外聘用摩根大通(JP
Morgan),法律顾问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CrutcherLLP),境外
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机构聘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公司及相关各方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7、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咨询、论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在2018年4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后续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8年5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发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