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1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对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0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以下简称“辽宁分所”)具体承办。
辽宁分所于 2012 年 7月 25 日成立,已取得辽宁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
书编号:110101562114)。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 35 号 14 层H 号。辽宁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截至 2020 年末有 1267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宜,注册会计师,199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 10 家以上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李宜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彦军,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张彦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1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94 家,收费总额 2.58 亿元,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李宜(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张彦军(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任一优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最近三年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军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和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