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1—033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地址: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群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33,1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9.4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收购资产的议案》。
赞成33,1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许航、王琛
3、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