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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7 深市 晨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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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晨鑫: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0

*ST晨鑫: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0-099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澳宇生态农业(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宇生态”)出售育苗室、研发中心等资产。
  (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过了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故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澳宇生态农业(大连)有限公司

  2、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祝丰街 170 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于永国

  5、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MA0QDGR07N

  7、主营业务: 花卉、水果、蔬菜种植、销售、种植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牛、羊、猪、鸡、鸭养殖、销售、养殖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树木种植、销售、种植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海参、海水鱼、贝类养殖、销售、养殖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销售有机肥、无机肥、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专项审批)(以上经营场所只做办公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信息:于永国持有澳宇生态农业(大连)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澳宇生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经查询,澳宇生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公司持有的育苗室、研发中心等资产。

  2、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285 亿元,评估
价值为人民币 2.13 亿元。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资产质押、抵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的情况。

  4、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与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笙海
产”)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向旭笙海产出租上述标的资产,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租金为人民币 1,980 万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资产租赁和商标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经交易双方协商,以评估价值作
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2.13 亿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出售协议

  甲方: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澳宇生态农业(大连)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育苗室、研发中心等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13 亿元。

  甲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出售标的资产,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拥有的标的资产,在交割完成日后承担《资产租赁协
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并在交割完成日起 30 日内与旭笙海产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并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拟将育苗室、研发中心等海域相关资产剥离,有利于明晰主业,进一步聚集资源发展公司优势产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现有资产结构,增加公司现金流,极大的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本次交易预计可直接产生处置收益约为人民币 270 万元,同时将结转处置资产对应的因以动迁补偿款为主的政府补助产生的递延收益约为人民币1.2 亿元。

  (四)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交易款项回收的或有风险较低。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评估报告;

  (三)资产出售协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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