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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6-29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SHENGLU TELECOMMUNICATION TECH. Co., Ltd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南丰大道西南民营科技工业园2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拟发行2,600万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10,215.2737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杨华及股东李再荣、何永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盛路投资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盛路投资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杨华、李再荣和何永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根据公司2009年5月26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紧跟通信天线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要求主动实施产品替代升级与品种结构调整,自2005年开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基站天线、高性能微波通信天线品种,压缩并替代工艺简单、低附加值的八木天线品种。报告期基站天线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07年的40.64%上升到2009年的54.99%,微波通信天线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07年的13.22%上升到2009年的18.3%。2009年度,这两类产品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29%,已成为公司的主导产品。
    上述产品升级及产品品种结构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重要影响,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基站天线销售额分别为11,609.87万元、14,133.66万元、21,545.03万元,平均增幅为37.09%;微波通信天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778.17万元、5,113.06万元、7,171.67万元,平均增幅为37.8%。由此导致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逐年连续增长。公司产品替代升级导致的品种结构调整的积极效果已充分体现出来。
    随着政策调整及技术标准的变化,未来通信天线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仍将不断发生,公司将紧跟通信设备产业的发展趋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通信天线市场和产品技术升级及更新换代的需要。
    四、根据目前的业务惯例,通信运营商和通信系统集成商通过一定范围内的集中采购招标确定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凭通信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的发货通知提供产品;公司在运营商的订货通知下达后20天发货,运营商一般要在通信网络建成运行2—6个月内对天线在网络运行中的状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凭到货签收单签订合同,开出发票;系统集成商则在货到后进行收货确认,凭当月所有到货签收单在下月组织验收后开出发票。
    在付款方面,供应商允许运营商和集成商分期付款。一般情况下,运营商收到发票后1—3个月内供应商累计可以收到合同价款的60%—90%,余款在验收后
    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6—12个月内支付;对系统集成商,公司产品交货验收后的次月结算,开具发票后3-4个月付款。
    根据谨慎性原则,在运营商对产品验收确认前,公司不确认收入,提供的产品反映为财务报表中的存货;验收后未收到的合同价款反映为应收账款。此结算模式导致存货的构成中库存商品偏多,由此占用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随着我国电信行业重组的完成,国内电信运营商由六家重组为三家,表面上看,市场集中度加强了,但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却从两家增加到三家,并获“全业务”经营资格,重组后运营商用户份额趋向均匀,竞争更加均衡、有效。随着重组后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大力推广3G业务,三大运营商在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上都加大了投入,给通信设备制造类公司带来了难得的业务机会。发行人如果不能抓住这一市场机遇,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做强,将在竞争日趋激烈的通信天线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
    六、受2009年度销售增幅较大的影响,存货增长较快。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6,471.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22.04%,占总资产的15%,公司存货余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有可能会继续增加。存货余额较大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七、自2001年起公司一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发(1998)221 号文《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公司享受了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发行人存在被税务机关按照33%的所得税率追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法律风险。对于公司可能需按照33%的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差额的风险,公司全体股东已经作出承诺,愿按各期持股比例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2008年12月,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
    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该税收优惠符合税法的规定。2008年度及2009年度公司因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加388.73万元和520.78万元,分别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2.42%、12.52%。自2011年起,如果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形成不利影响。
    八、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2、1.15、1.17,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86、0.9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提高,但数值相对较低。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7,351.28万元,金额较大,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5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5%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46.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4元/股(按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96元/股(按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预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99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控股股东杨华及股东李再荣、何永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盛路投资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盛路投资持有的股份。
    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杨华、李再荣和何永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6,332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43,012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3,320万元,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2,200万元
    (2)审计费用120万元
    (3)律师费用160万元
    (4)发行手续费、推介费及信息披露费约840万
    6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henglu Telecommunication Tech. Co., Ltd.
    注册资本
    7,615.2737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华
    成立日期
    2007年6月11日
    住 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南丰大道西南民营科技工业园20号
    邮政编码
    528100
    联系电话
    0757-87744383 0757-87744984
    传真号码
    0757-87744984
    互联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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