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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选举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选举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分别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和累积投票制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鹏达,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美国 NortheasternUniversity 人力资源硕士。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任龙星化工审计部部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江
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亮,男,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参加工作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02 年入
职龙星化工,先后但任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
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 960,000 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津,女,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 年 7 月山东大学毕业。1994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资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
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入职本公司,2022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河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邢台市劳动模范”、“邢台市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

    杨津女士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乔习学,男,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6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主导新产品开发和质量体系运行,组织多项技术和质量创新;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在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带领团队获得太原市企业技术中心、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1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首席质量官,带领团队完成十多项重大工程技术创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绿色工厂,并与河北师范大学共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乔习学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 180,6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维峰,男,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2001 年入职龙星化工,历任公司发电车间主任、炭黑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助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沙河市五一劳动奖章、长治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马维峰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玉平,男,出生于 1975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副高级工程师。1999 年入职龙星化工,历任设备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助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邢台市青年科技进步奖。

    彭玉平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阎丽明,女,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 年 6 月至 2012 年 1 月,先后在山西天元会计师
事务所、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2 年 2 月至 2023 年 7 月,
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3 年 8 月至今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1 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阎丽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馨子,女,出生于 1987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清华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5 年参加工作。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副教授。2021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馨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鹏飞,男,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
际法学博士。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天风证券投行业务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包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投行业务专职审批官,美林华安(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鑫同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职于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刘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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