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8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上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上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 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公司对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 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名。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6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0.6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一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
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
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清滨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遴选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谈判报价结果确定。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2 万元,较 2023 年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 18
万元,较上一期下降 20%,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1 年,2023 年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上会与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上会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
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