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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龙星化工: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时同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7,246,000
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龙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因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同时筹划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时同意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根据当前外部
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终止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五、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提示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关对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同意。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待取得有权机关的同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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