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其中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充分了解了刘鹏达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认为刘鹏达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选举刘鹏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刘鹏达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选 举 事 宜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鹏达、魏亮、周杰,其中刘鹏达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
2、审计委员会:程华、周杰、王涌、魏亮、边同乐。其中程华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周杰、王涌、程华、魏亮、马宝亮,其中周杰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涌、程华、周杰、李英、刘飞舟。王涌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其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魏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李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刘飞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马宝亮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孟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刘成友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负责焦作龙星全面工作。
聘任李淑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董事会秘书刘飞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19-8869535
传真: 0319-8869260
电子邮箱:feizhl@sina.com
联系地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证券事务代表李淑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19-8869260
传真: 0319-8869260
电子邮箱:lxlishumin@126.com
联系地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附件一
刘鹏达先生简历:
刘鹏达,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美国 NortheasternUniversity 人力资源硕士。2014 年 5 月参加工作,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魏亮,男,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 月任本公司
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
本公司董事长。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80,000 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女,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 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
审计科科长,2008 年进入公司,至 2018 年 4 月历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财务总监。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李英女士持有本公司 117,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舟,男,出生于 1978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
学物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原信息产业部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公司高级总监、合伙人,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揭阳市第八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揭阳市青年企
业家协会执行会长。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刘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宝亮,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化工学院;1983年8月-1987年10月 河北省廊坊市化肥厂工艺员;1987年11月-1991年10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艺员,助理工程师;1991年11月-1995年7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1997年11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1997年12月-2007年4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曾经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马宝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孟奎,男,出生于 196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工程师。1981-2001 年在抚顺化工厂工作;2002 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孟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24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维峰,男,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发电车间主任、炭黑车间主任、生产部长、生产副总助理。曾获得沙河市五一劳动奖章。
马维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玉平,男,出生于 1975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副高级工程师。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设备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助理。曾获得邢台市青年科技进步奖。
彭玉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成友,男,出生于 196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 年参加工作,199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师。1981 年-1987 年在抚顺化工厂焦化车间、工程科设备处工作;1987-1999 年在抚顺火花炭黑有限公司工作;1999-2005 年在抚顺东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2007 年在抚顺金新焦化化工有限公司、抚顺佰世炭黑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进入公司历任副总经理。
刘成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19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淑敏,女,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共党员。2003 年 8 月进入公司,至 2008 年 2 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