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0-03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冰洋先生,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邱峻女士、陈浩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亮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魏亮先生、刘鹏达先生、李英女士、刘飞舟先生、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魏亮,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刘鹏达,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李英,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刘飞舟,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马宝亮,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边同乐,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程华女士、周杰先生、王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审核,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程华,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周杰,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现任董事
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亮,男,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 月任本公司
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80,000 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鹏达,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美国 NortheasternUniversity 人力资源硕士。2014 年 5 月参加工作至今,现
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江
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女,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1980 年参加工作,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科科长,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曾获邢台市优秀企业总会计师,2011 年度、2013 年度沙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英女士持有本公司 117,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飞舟,男,出生于 1978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
学物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原信息产业部第十一研究所干部,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公司高级总监、合伙人,中德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揭阳市第八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揭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飞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宝亮,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化工学院;1983年8月-1987年10月 河北省廊坊市化肥厂工艺员;1987年11月-1991年10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艺员,助理工程师;1991年11月-1995年7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1997年11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1997年12月-2007年4月 在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曾经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4月-2008年1月 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2016年5月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28日—2017年11月2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宝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边同乐,男,出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1999年就职于甘肃天水海林轴承厂;2000年-2010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8日—2017年11月27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边同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女,出生于 1979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业务监管部高级会计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
程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杰,男,出生于 196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及
法学学士、执业律师。1992 年参加工作至今,现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周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涌,男,出生于 1968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
士。1986 年毕业于江苏省盐城中学,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990 年毕业后,在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工作。1993 年至 1996 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硕士。1996 年至 1999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 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
王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