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6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已承诺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及其亲属颜素贞、吴森杰、吴森岳、吴开明分别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创新投资”)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2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离任,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本人离任信息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法律规定予以锁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2010年1-3月和2009年1-3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80万股,网上发行2,320万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1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众业达”,股票代码“00244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32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7月6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
3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7月6日
(三)股票简称:众业达
(四)股票代码:002441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6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9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及其亲属颜素贞、吴森杰、吴森岳、吴开明分别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平安创新投资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离任,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本人离任信息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法律规定予以锁定。 4(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320万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吴开贤
45,086,250
38.87%
2013年7月6日
颜素贞
12,000,000
10.34%
2013年7月6日
吴森杰
8,000,000
6.90%
2013年7月6日
吴森岳
8,000,000
6.90%
2013年7月6日
平安创新投资
7,000,000
6.03%
2011年7月6日
裘荣庆
1,200,000
1.03%
2011年7月6日
王总成
1,200,000
1.03%
2011年7月6日
王佩清
1,200,000
1.03%
2011年7月6日
张颖
800,000
0.69%
2011年7月6日
柯美莉
800,000
0.69%
2011年7月6日
吴开明
100,000
0.09%
2013年7月6日
杨松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柯霓翔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汤贵雄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佟阿娟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吴晶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陈钿瑞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许创亮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林裕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潘少明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份
欧艳玲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5戴煜
100,000
0.09%
2011年7月6日
杨林
80,000
0.07%
2011年7月6日
高德鑫
80,000
0.07%
2011年7月6日
王少宏
80,000
0.07%
2011年7月6日
曲海峰
60,000
0.05%
2011年7月6日
陈健荣
50,000
0.04%
2011年7月6日
陈岱爱
30,000
0.03%
2011年7月6日
李慧仪
30,000
0.03%
2011年7月6日
李玉英
25,000
0.02%
2011年7月6日
王锡鹏
20,000
0.02%
2011年7月6日
林坚华
20,000
0.02%
2011年7月6日
林雄武
20,000
0.02%
2011年7月6日
陈华霭
18,750
0.02%
2011年7月6日
小计
87,000,000
75.00%
-
网下配售的股份
5,800,000
5.00%
2010年10月6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23,200,000
20.00%
2010年7月6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小计
29,000,000
25.00%
-
合计
116,000,000
100.00%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