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3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20元/股,发行数量为7,382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476.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5,905.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6月23日结束。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6月22日公布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股票配售对象共有17家,该17家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47,728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7,94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476.4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8.5944584%,认购倍数为5.38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1476.3992万股,配售产生8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发行所有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及获配股数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
所属询价对象
申购数量(万股)
获配股数(股)
1
华泰紫金优债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371,889
2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0
427,672
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70
2,733,385
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
185,944
5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0
223,133
6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0
632,211
7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70
2,733,385
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0
1,078,478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0
2,733,385
1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
929,722
11
全国社保基金七零五组合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185,944
1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
650,806
13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
185,94414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90
725,183
15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0
334,700
16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40
446,267
17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0
185,944
总计
7940
14,763,992
注:1、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发行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403室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219496
发行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