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55 号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我部关注到有媒体刊登报道,质疑你公司定期报告中管理费用披露不准确、行政人员数量波动异常、普通行政与财务人员薪酬不合理、核心高管密集离职等事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你公司 2010 年至 2012 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
集口径不一致,但你公司未对此作出说明。请你公司在同一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集口径下,补充披露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的金额。同时,自查其他年度定期报告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有,请一并进行说明。
2、请你公司自查 2010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中行政人员、财务
人员数量披露是否准确,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数量变动情况等,说明行政人员、财务人员数量变动是否合理。
3、请结合问题 1 和 2 的回复,说明你公司上市以来剔除董监高
外普通行政人员、财务人员薪酬数额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4、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你公司多名高管离职且不再担
任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影响。
5、媒体报道,你公司定增项目实施主体宜兴硅谷在 2019 年因排
放废水超标两次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处罚事项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
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0 月 28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