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02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延续实施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13年5月7日召开的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使用资金不超过11,120万元人民币进行回购,按回购价格不
超过13.9元/股计,预计可回购8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3.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
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
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6月23日,每日8:30—11:00、13:3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陈岚、王渝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074462
传真号码:0755-26051189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