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 太安 公告编号:2023-09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忆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康红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补选其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康红欣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当选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康红欣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康红欣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律师。现任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工商大学教师。
截至目前,康红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康红欣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