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 太安 公告编号:2023-105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2022 度内部控制
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兴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 人。
四川华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535.7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535.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16.07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3 家上市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129.6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依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付依林 2023 年 1 月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一次,
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 处理处罚情况
因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邱燕、付依林 2023 年 1 月 监督管理措施 四川证监局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
条的相关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聘任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四川华信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拟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较上一期审计
费用 24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减少 4.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已为本公司提供 6 年审计服务。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2022 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
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相关履职证明;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