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 太安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柯少彬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柯少彬先生、余祥先生、蔡仲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柯少彬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朱伟先生、沈忆勇先生、柯少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朱伟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沈忆勇先生、朱伟先生、柯少彬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沈忆勇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蔡仲曦先生、沈忆勇先生、柯少彬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蔡仲曦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柯少彬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则聘任总经理的议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审议,且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联人柯少彬先生、柯少芳女士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柯少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谢成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余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秋华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秋华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6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柯少彬,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秘。
柯少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30.65%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彬是父子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柯少芳与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少彬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沈忆勇,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广东潮州人,华南师大政法系本科毕业,复旦大学法律硕士。1989年6月至今在汕头大学工作,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德法教研室主任,汕头大学科技委员会委员、汕头大学教学督导员。兼任汕头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汕头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创始人及咨询师,国务院学位办论文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汕头市政协“政协悦读”专家顾问等。
沈忆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忆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蔡仲曦,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军医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副主任医师。现任弘盛股权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曾先后担任北京解放军302医院医师;深圳南方药厂(三九集团)华东地区经理;国药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医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蔡仲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仲曦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朱伟,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东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先后担任上海菲曼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民投中民财智财务总监、中民投审计总监、中民嘉业监事会主席、中民财智监事;上海东泽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上海华滋奔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亚科技集团公司审计经理;中国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江苏悦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等职。
朱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柯少芳,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柯少芳女士持有2985万股本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芳是父女关系,柯少芳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少芳女士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谢成松,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制药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成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成松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余祥,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柏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祥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