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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杭氧股份: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公司已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斌先生、刘菁女士的辞职致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下属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斌先生、刘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及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60),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独立董事认为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任期六年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且任职资格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雷新途简历

    雷新途先生,男,1972 年 5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
士,南京大学出站博士后。现为浙江工业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现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乔治白股份有限公司、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雷新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新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雷新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灿简历

    黄灿先生,男,1979 年 1 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
部青年长江学者,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曾任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特
技 术 创 新 中 心 (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MERIT ) 和 马 斯 特 里 赫 特 大 学
(Maastricht University)研究员(Research Fellow)、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
特技术创 新中心 (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MERIT)和 马斯特 里赫特 大学
(Maastricht University)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现任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黄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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