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年12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
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
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与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
评估、慎重考虑,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等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
时提案的议案》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
评估、慎重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故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并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提案》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