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 2021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备件”)2021 年度预计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拟增加额度为 1,800 万元,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额度为准。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35,401.95 万元,本次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为 1,8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0.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1 年增加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根据目前预计,现拟在年初预计金额基础上,增加与杭氧备件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1,8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调整前预计金 本次增加额度 调整后预计金 1-9 月份实际
额 额 发生额
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 空分备品备件 38,000,000.00 18,000,000.00 56,000,000.00 33,134,305.14
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空分备件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 592 号 316 室
3.法定代表人:佘新明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修理、技术服务:成套空分设备的备品备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杭氧备件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8.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杭氧备件总资产 14,864.86 万元,净资
产 3,938.67 万元;2021 年 1-9 月,杭氧备件营业收入 15,086.50 万元,净利润
1,414.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履约能力分析:杭氧备件依法存续,经营状况稳定,一直从事相关的业务,经查询,杭氧备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以及定价原则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均与采购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
定价。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增加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系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对手方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前述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