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之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32,827,777股
发行价格:7.2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56,359,994.40
募集资金净额:¥942,387,734.29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132,827,777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8月14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I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蒋明 史杰文 毛绍融
赵大为 顾昶 陈康远
刘菁 郭斌 程惠芳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II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军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周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III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报告,确认本报告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文燕 薛冰莹
负责人: ____________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IV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328号、天健审〔2016〕2068号、天健审〔2017〕1768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致所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闾力华 朱国刚 张奇志
负责人:____________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V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17〕287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88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致所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国刚 张奇志
负责人:____________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日
VI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杭氧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杭氧集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
本次发行 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3,413.18万股(含13,413.18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VII
目录
特别提示......I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II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III
发行人律师声明......IV
审计机构声明......V
验资机构声明......VI
释义......VII
目录......VIII
一、公司基本情况......1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1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18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6
八、其他重要事项......27
九、备查文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