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8-19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的通知,尤夫控股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尤夫控股的持股变动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被动减持时间 被动减持股数(股)
比例
2018年12月7日 268,400 0.0674%
2018年12月10日 242,500 0.0609%
尤夫控股 2018年12月11日 220,000 0.0553%
2018年12月12日 200,300 0.0503%
2018年12月13日 183,100 0.0460%
合计 - 1,114,300 0.2799%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尤夫控股 118,650,000 29.80% 117,535,700 29.52%
3、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1)尤夫控股于2017年12月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质押给中邮证券,质押期限为1年。此800万股股票已触及平仓线,质权人对其中部分股份进行了平仓处理,造成尤夫控股被动减持1,114,300股股票。
(2)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中邮证券出具的《关于提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质权人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二、其他相关说明暨风险提示
1、 截至2018年12月13日,中邮证券已强制平仓公司股票1,114,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剩余6,8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尚未被强制平仓。公司未收到中邮证券的通知,因而无法确定中邮证券未来是否会继续强制平仓,也未知其未来的平仓计划。
2、尤夫控股本次减持为质权人强制平仓造成的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尤夫控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将督促尤夫控股和中邮证券遵守相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尤夫控股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
5、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被动减持事项或未来中邮证券继续强制平仓公司股票事项对公司前期公告的债权债务重组、股权转让事项造成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