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2012年11月30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
州黄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明房地产”)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以人民币25万元收购黄明房地产所持有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尤夫后勤”)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尤夫后勤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关联关系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
25%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和孚黄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州市和孚镇进镇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褚小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30504000025918
股权结构:股东褚小勇、邱伟民分别持有黄明房地产 50%、50%的股份,邱
伟民为黄明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8,323,670 36,168,998
应收账款总额 294,208 2,417,149
固定资产 0 430,300
无形资产 0 0
负债总额 28,054,633 36,477,536
净资产 269,037 -308,538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0 0
净利润 0 0
3、关联关系
黄明房地产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尤夫后勤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号为330504000047224,注册地址为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兴达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茅惠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主要负责筹备、组织和管理公司职工宿舍
楼的建造。公司有二个法人股东,其中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股东“黄明房地产”持有其25%的股权。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929,050.3
应收账款总额 0
固定资产 0
无形资产 5,288,432.76
负债总额 5,929,050.3
净资产 1,000,000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0
净利润 0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出让方:(甲方)湖州和孚黄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约时间:2012 年 11 月 30 日
(三)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情况”中
所述。
2、股权转让标的与价款
甲方将其在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 25%股权计人民币 25 万元的出资
额(其中 25 万元已到位),以人民币 25 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乙方。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按第一条所规定的款项支付价款,具体支付方式与
期限如下:
乙方应于双方办理完全部转让手续并经批准后十五日内将全部 25 万元股
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4、股权转让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所有手续。如在规定的时
间内因甲方原因未完成全部变更手续,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转让款的千分之一
作为违约金。
5、股权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
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①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
会公共利益。
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
③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使合同的发生成为不必
要。
④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6、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履约争议,且自行协商无效时,可依法采取下列 2 种方式
解决:
① 向湖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 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系双方共同意愿。当初公司选择与黄明房地产共同投资设立
尤夫后勤(主要负责筹备、管理职工宿舍楼的建造),是基于其已拍得位于南浔
区和孚镇老湖盐公路南侧的 8 号地块(和孚镇和孚村),该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
(用于建设公共租赁房)。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日,该地块已落户至尤夫后勤,
而黄明房地产也无意过深参与公司宿舍楼的筹备、组织和管理,主动要求退出尤
夫后勤,再加上公司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降低管理成本,经双方友好
协商,拟决定由公司收购黄明房地产持有尤夫后勤 25%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尤夫后勤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集中股权,理顺尤夫后勤关系,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有效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