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27 深市 *ST尤夫


首页 公告 *ST尤夫: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向债权人发出预重整方案预表决通知的公告

*ST尤夫: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向债权人发出预重整方案预表决通知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01

*ST尤夫: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向债权人发出预重整方案预表决通知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2-08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暨向债权人发出预重整方案预表决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9 月 30 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尤夫股份”)和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向全体已进行债权申报并已经审查确认的债权人发出了《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表决的通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等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表决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提请各债权人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进行预表决,预表决规则如下:

    1、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进行表决,债权人须对表决项选择“同
意”或“反对”两个选项之一,投票后,不可再更改。逾期未表决的,视为放弃表决。

  2、根据尤夫股份的负债情况,本次预表决设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

  3、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尤夫股份重整后,尤夫股份和管理人将以预重整方案为基础制作尤夫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如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债权清偿方案与预重整方案规定的内容实质性一致(即债权清偿方案没有弱化),或更有利于该组债权人保护的,则相应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视为其对重整计划草案在同一债权组的表决同意,不再重复表决。

  4、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尤夫股份重整后,如已表决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发生调整的,则以调整后的债权金额计算其代表债权金额;如已表决债权的债权性质发生调整的,则相应调整其所在表决组;如在预重整程序中反对预重整方案或未行使表决权,但认可重整计划草案的,可向管理人申请变更表
决意见。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表决权数额根据对应担保财产的清算评估价值确定。

  5、请各债权人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将填写表决意见后的书面表决票(机
构债权人应当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当由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处。

    二、预重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三、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债权人江西
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申请书》,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以期望通过重整程序使公司获得新生,更好的维护债权人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重整申请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如果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本次预重整债权人表决是预重整阶段的表决程序,预重整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司法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正式重整程序的债权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准。如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同一债权组的
债权清偿方案与预重整方案规定的内容有重大实质性差异的,应重新进行表决。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