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9 人,实际与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
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
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