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参与了浙江省湖州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事宜,以 2210 万元竞得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新胜
村(和孚镇 2010—15 号地块)编号为 2011(工)—80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
于今后项目扩产或新建项目之用。
该项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成交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新胜村(和孚镇 2010—15 号地块,即浙江省
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陶家墩村地块)
2、出让方:浙江省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3、出让面积:74734 平方米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土地出让年限:50 年
6、规划条件(按净用地计):容积率:1.0-1.5;
建筑密度:小于 50%;
绿地率:20%
7、成交总价及资金来源:人民币 2210 万元,自有资金
8、支付时间:公司于近日同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合同规定从签订之日起 23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支付了土地出让款。
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成交确认书》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