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 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董事徐洋先生和刘金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和张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辉先生、张雪芬女士及原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9,595,213,663.82 元,营业利润
397,874,830.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7,162,149.35 元,基本每股收益 0.1146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478,717,458.29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1,188,346,403.0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58,009,790.00 元。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虽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7,162,149.35 元,但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2,769,636,607.21 元,不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同意拟不对 2020 年度利润进行分红,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募集资金 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477 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479 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
案,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的
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 2020 年各项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表现共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 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自查,总结经验,完成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 2021 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金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江南银行、安徽省农商行、徽商银行、大华银行等银行申请合计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即期与远期外汇结售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