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15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813.00 万股(含)至 1,626.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1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7%,最高成交价为 7.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3 元/股,成交金额7,681,514.3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50,980,000股的 25%(即 12,745,000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