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 百灵 公告编号:2024-05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2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本
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截止 2024 年 8 月 1 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累计回购股份 20,491,812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1.47%,最高成交价为 8.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5元/股,成交金额 119,587,599.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 、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0,491,81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7%。如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84,383,888 13.19% 204,875,700 14.66%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1,213,214,512 86.81% 1,192,722,700 85.34%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1,397,598,400 100.00% 1,397,598,400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