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和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3、公司制定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