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8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25%股权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此次拟收购香港国际长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公司控股子
公司青岛恒佳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25%的股权。
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青岛恒佳截至2013年5
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依据该评
估报告,青岛恒佳截至2013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779.32
万元,经过友好协商,双方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034.61万元。收
购前,公司持有青岛恒佳75%股权,收购完成后,青岛恒佳将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国际长城发展有限公司
住址:香港九龙旺角广华街48号广发商业中心12字楼1211
室
法定代表人:黄彩连
公司经营范围:贸易和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方香港国际长城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恒佳塑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前湾港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丁金铎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
部件、电视机、烤箱、吸排油烟机、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具、
咖啡机、电子衣柜及其模具的研发、加工、制造、批发;整体厨房、
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设计、研究、生产、批发及售后服务;汽车技
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上述产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
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青岛恒佳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美元)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
375 75%
有限公司
香港国际长城发展
125 25%
有限公司
合计 500 100%
截止2013年5月31日,青岛恒佳总资产269,855,020.91元,净
资产57,047,989.27元;2013年1-5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15,616,254.04
元,营业利润-4,566,611.26元,净利润-4,408,116.90元(以上数据
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香港国际长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甲方将其持有青岛恒佳的全部25%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
让价格10346116.82元。
2、乙方购买的转让股份价款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90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以现金支付完毕。
3、甲乙双方从股权交割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次股权转让
的全部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成为拥有青岛恒佳100%
股权的控股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甲、乙双方确认,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由乙
方向青岛恒佳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青岛恒佳的控制和经营管理,有
利于公司整体业务规划的开展,能更有效支撑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青岛恒佳核心技术、专业
人才、管理团队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