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向全体监
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中植
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最高借款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