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向全体董
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刘国强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李文波先生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都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